从法律和法规的角度来说是不需要。在具体执行的时候,不同的 Agent 处理方式不一样。有些 Agent 会要求你先签合同才能带你去看房。有些 Agent 则不会太在意,纯当帮忙了,比如说我。
但是也请不要滥用对方的善良,有些人就想要用 Agent 拿钥匙看房,看了好几套以后却说我不喜欢,最后却是从别的 Agent 那里成交。
带你看房对 Agent 来说也是一笔支出,Agent 需要先从系统中申请看房的时间,准备一些有关房产的基本资料(也不能空着手去吧),对房产也要做一些了解,还要开车陪你去。本身这也是有成本和支出的。
针对我自己来说,如果是第一次接触,提出要看看房啥的,只要我不太忙,也没有和其他的事情冲突的话,我都会尽量安排时间帮你去处理,但有时候也没有办法安排到你需要的时间。就当大家交个朋友了,生意不在,情谊在嘛。
看房的过程也是互相了解的过程。你不想一开始就找到不好的 Agent,反过来 Agent 也不愿意一开始就绑定难缠的客户。
你和 Agent 之间的关系是信托关系,并不是简单的一个代理和非代理关系。
遇到过的一个比较奇葩的例子,一同事,他和一个美国人签署了一个 6 个月的独家代理合同。这个人每周都要看房,如果不看就说要投诉。更奇葩的地方是,房屋标价 30 万,他只 offer 10 万。按照信托关系,Agent 必须出 Offer,还必须提交给卖家。
Agent 想终止代理合同,这个客户就投诉到州政府了,州政府的判决结果就是在合同的 6 个月内,Agent 必须和这个客户合作。看着我这同事也满满都是泪呀。
其实就算最终成交的时候,你不打算从我这边走也是没有关系的,在开始的时候说清楚就好了。就直接说明下,我现在就想先看下房,我还没有想好是否买,或从哪里买。就当交个朋友了,都在外面生活,工作,都不易。但是诚实还是需要的,因为 Agent 和你是直接构成信托关系的,从一开始就不诚实的话,那也没有信托的基础呀。
希望大家都能最后成为好朋友。
有时候一些朋友,可能对这边的情况还不是非常了解,也容易带有国内的一些行为习惯,其实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,只是没有必要去刻意隐瞒和欺骗罢了。
另外,你也需要注意:没有必要将自己的所有状况不分轻重的全盘托出告诉 Agent,包括自己的敏感信息和家里的一些情况等等,这个也是没有必要的。
就事论事,只针对不动产和你房屋买卖需求即可。
https://www.cwiki.us/display/USRealEstate/Agency+Relationsh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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